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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06-03 17:36:21 点击:

一、主要内容和要求

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按时上好党课。

(一)党员大会

1.主要任务

(1)听取和审查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讨论、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,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

(2)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,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;

(3)接收新党员;

(4)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,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
2.组织筹备

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,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。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,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随时召开。会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(1)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、议程和时间安排;

(2)党支部将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、地点和议题,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报告上级党委;

(3)提前将会议的时间、地点和议题等内容通知到每名党员(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);

(4)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资料;

(5)除涉及表决等重大事项外,入党积极分子可列席党员大会。

3.会议要求

(1)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,会前通报党员到会情况;

(2)党委要派人列席党员大会,给予监督指导;

(3)党员大会必须有本支部超过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表决,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应择日重新组织,否则会议表决无效;

(4)党员大会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,对多个事项表决时,应逐个事项进行表决,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;

(5)党员大会结束后,党支部应在三日内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会议情况,报告内容应包括:党员到会情况、会议表决及决议情况、党支部意见建议等。党委列席人员要对会议报告进行审查,并签字确认。

(二)支部委员会

1.主要任务

(1)研究、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;

(2)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方法;

(3)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;

(4)研究有关党员干部推荐提名或调整方面的问题;

(5)研究培养、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;

(6)讨论研究协调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。

2.组织筹备

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随时召开。会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(1)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由党支部书记根据近期重点工作收集、整理并确定支部委员会议题,支部委员拟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,要提前与支部书记沟通;

(2)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支部委员;

(3)提前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;

(4)根据情况需要,会议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。

3.会议要求

(1)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,过半数委员参加方可召开;

(2)支部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少数服从多数;决议事项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;若遇票数相等或重大分歧时,应暂缓作出决议,待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;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,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,由上级党委酌情予以裁决或交由党员大会表决;

(3)支部委员对会议决议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声明保留,但必须无条件执行;

(4)支部委员会形成的决议,属党内问题的要提交党员大会表决。

(三)党小组会

l.主要任务

(1)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;

(2)根据党支部的布置,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,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;

(3)安排小组生活会,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,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

(4)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状况,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;

(5)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,帮助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
2.组织筹备

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,每月召开一至两次。会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(1)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安排和工作需要拟定会议的主要任务;

(2)党小组长提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点和主要任务通知本小组每名党员;

(3)党员按照会议主要任务做好汇报或发言准备;

(4)党员确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党小组会的要向党小组请假,党小组长会前要向其他党员作出解释说明。

3.会议要求

(1)开会前,党小组长应向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党小组会议的内容、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,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,让大家做好准备;

(2)会上,党小组长应掌握好中心议题,启发、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,展开讨论,防止出现漫无边际、离题太远或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;对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问题,党小组长应组织党员反复讨论,力求在分清利弊的基础上,尽量统一思想;

(3)在会议结束前党小组长应进行归纳总结,并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指示精神,结合会议讨论的情况,对党员提出要求。

(四)党课

1.主要任务

(1)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。

(2)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,开展形势政策教育,把握国家大政方针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上来;

(3)落实“两学一做”要求,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,教育引导党员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,严格党内政治生活,自觉践行群众路线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。

(4)加强道德教育,弘扬社会主义道德、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,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(5)加强党史教育,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。

(6)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,提高党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,争做岗位先进。

(7)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,强化党员的法治思维,提高依法办事能力,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。

2.组织筹备

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,每2个月至少安排一次。课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(1)党支部要制定详细党课计划,提前报党委审查、备案;

(2)党支部要根据党课任务,明确授课主题,落实好授课人、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;

(3)党支部要提前两天将授课时间、地点和组织方式通知每名党员;

(4)对不能参加的党员要逐一核实原因,并提前安排好联系辅导人员,作好补课准备。

3.授课要求

(1)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负责讲授,也可由普通党员或邀请他人讲授;

(2)要活化授课方式方法,采取专题辅导、观看影片、案例分析、现场观摩、典型现身说法、交流研讨等灵活多样、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课培训,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,提高培训效果;

(3)严格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不得借参观学习之名变相公款外出旅游;

(4)根据情况,课后可安排党员就学习内容写出心得体会,在下次党课或党小组会上进行交流发言:

(5)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补课;

(6)根据实际情况,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安排。

二、加强组织领导

(一)落实工作责任。局党委要把落实好“三会一课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专题研究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。基层党委书记要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,切实加强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;党支部书记是“三会一课”的直接责任人,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。“三会一课”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,并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,带头上党课,带头参加组织活动,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切实为其他党员树立榜样。

(二)丰富内容形式。“三会一课”要适应形势需要,紧紧围绕中心工作,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活动内容,既要注重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教育,又要注重形势任务教育;既要注重思想作风锤炼,又要注重业务素质提升,防止把会议简单开成工作布置会、理论说教会。“三会一课”前,要注意加强工作调研,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,找准问题症结,明确会议重点,力求每次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,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。要灵活组织形式,注重双向互动,变单一性为多样性、变灌输式为互动式,通过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,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,增强“三会一课”的吸引力、感染力,让党员在主动参与、平等交流中受到教育、得到锻炼。

(三)加强日常管理。要建立“三会一课”情况记实制度和严格的签到考勤制度,把党员参加“三会一课”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。对因故不能参加“三会一课”的要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;对无故不参加的,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。局党委要指导基层规范“三会一课”,统一发放活动记录本到各个党支部、党小组,用专门记录本做好活动的规范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。局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计划、情况报告,对重大问题请示要及时研究并予以批复,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情况进行抽查,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。局党委将加大对“三会一课”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,检查情况将在全局范围内通报,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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